关于评选2016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的通知
各团总支、青年志愿者协会:
学校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是校内及驻地志愿服务重点实施组织。2016年度,在校内外的各项志愿服务工作中,广大的志愿者大力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精神,做出了积极贡献。为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,弘扬志愿者无私奉献的精神,校团委决定评选2016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。评选办法依据《共青团工作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》(鲁电职院团字〔2016〕1号)文件实行。现将评选其他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参加本次评选的为2015高职学生,2016级高职及“3+2贯通培养”学生,2013级五年一贯制学生,且参与青年志愿服务工作6个月以上者。
二、评选比例及名额分配
依据《共青团工作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》,本次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名额总计50人。团委、各团总支结合全校、各系青年志愿服务工作,分别评选10人。
三、评选要求
各团总支、青年志愿者协会要依据《共青团工作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》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组织进行。
四、评选时间
4月21日前,各团总支要将评选结果以纸质形式一式两份报送团委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团委邮箱(sdcettw@163.com)。
附件:《2016年度“ 优秀青年志愿者”登记表》
共青团澳门新浦新京委员会
2017年3月
附件: 2016年度“优秀青年志愿者”登记表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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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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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志愿服务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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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 总 支 意 见 |
(盖 章) 年 月 日 |
团 委 意 见 |
(盖 章) 年 月 日 |
注:此表一式两份报送。